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市局直屬分局,各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進一步預防和減少事故,有效遏制特種設備事故和重大影響事件發生,根據《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全國氣瓶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的通知》(市監特設〔2019〕69號)、《湘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湘潭市氣瓶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落實省市關于打好安全生產“翻身仗”的有關要求,加強全市氣瓶質量安全追溯平臺建設(以下簡稱“追溯平臺”),對氣瓶(液化石油氣氣瓶和工業氣瓶)充裝、檢驗、報廢等信息實施可追溯管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為加強氣瓶安全監管,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發生,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以提升氣瓶質量安全和公共安全為目標,不斷完善追溯平臺功能,建立更全面的氣瓶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實時采集或接收各充裝單位信息化系統數據(氣瓶使用登記、檢驗、報廢、充裝前后檢查、充裝過程實時視頻監控等信息),強化數據信息互通共享,提高監管效能,實現氣瓶來源可查、流向可追、責任可究。
二、工作任務
(一)清理追溯平臺建檔數據。6月15日前,要全面清理追溯平臺內氣瓶建檔資料,嚴格核查,迅速完善,確保氣瓶信息與實物一一對應,做到“一瓶一檔”、“一瓶一碼”。一是市特種設備協會組織人員對追溯平臺內的現有氣瓶建檔信息進行嚴格核查,核對追溯平臺內的氣瓶出廠編碼、追溯碼、檢驗信息、生產日期等氣瓶建檔信息與所上傳圖片上氣瓶實物信息是否一致,發現與實物不一致的氣瓶建檔信息,將該氣瓶建檔信息列為未審核狀態。二是各氣瓶充裝單位要安排專人按照規范要求進行整改,對列入未審核狀態的氣瓶建檔信息進行完善,確保拍攝上傳氣瓶照片清晰可辨。三是市特種設備協會要仔細核對各氣瓶充裝單位整改完善的氣瓶建檔信息,只有氣瓶信息與實物一一對應無誤后才能審核通過。
(二)規范新建檔氣瓶信息。各氣瓶充裝單位要配備經過專門培訓的信息化追溯工作人員,對新建檔的氣瓶信息要嚴格按照規范錄入,并上傳氣瓶實物照片,照片要包含氣瓶出廠編碼、追溯碼、氣瓶生產日期、氣瓶檢驗信息等內容,要確保上傳照片清晰可辨。各縣市區局、直屬分局要嚴格按照要求對各單位上傳到追溯平臺的氣瓶建檔信息進行審核,對新建檔的氣瓶信息要在5個工作日內審核完成,對不符合要求的氣瓶建檔信息一律不予審核通過。
(三)實時信息對接追溯平臺。6月15日前,各氣瓶充裝、檢驗機構未建立自有信息化平臺的,要及時建立信息化平臺。各氣瓶充裝單位要將氣瓶建檔、充裝前(后)檢查、相關充裝情況等信息實時對接追溯平臺;各氣瓶檢驗機構對檢驗合格或者報廢的氣瓶要及時出具《氣瓶定期檢驗報告》,要將檢驗記錄、檢驗報告等信息及時上傳追溯平臺。各單位要保證上傳追溯平臺氣瓶信息記錄的真實性、實時性和準確性,確保數據保存不少于氣瓶的一個檢驗周期。
(四)實現氣瓶作業遠程可視化。6月15日前,各氣瓶充裝、檢驗機構要全面完成氣瓶充裝、檢驗可視化視頻安裝、調試、上線傳輸,對各單位重點作業區域(充裝前(后)檢查、充裝過程、檢驗過程等工位)進行可視化監管,視頻信息至少要保存三個月,實現遠程監管氣瓶相關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五)及時辦理氣瓶使用登記。新購置氣瓶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內,以充裝單位為對象向行政審批部門申請辦理使用登記。各氣瓶充裝單位現有氣瓶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氣瓶使用登記證的,要按照相關規定及時申請補辦。各氣瓶充裝單位每年要向氣瓶使用登記機關報送《氣瓶基本信息匯總表》。各氣瓶充裝單位、檢驗機構對需要報廢的氣瓶應當采用壓扁或將瓶體解體等方式消除氣瓶的使用功能,逐只記錄氣瓶信息,并將報廢氣瓶信息錄入追溯平臺。
三、有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單位要以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底線思維,切實提高氣瓶的使用登記率、檢驗率,保證特種設備使用安全,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杜絕事故發生。追溯平臺建立并有效應用有利于規范全市氣瓶充裝市場環境,提高氣瓶充裝的安全性,防止在氣瓶充裝過程中發生事故。要深刻認識追溯平臺建設的重要性,認真按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二)規范氣瓶管理。6月15日起,全市全面應用追溯平臺對氣瓶進行智能管控,各氣瓶充裝站、氣瓶檢驗機構要嚴格按照《氣瓶安全技術規程》(TSG23-2021),落實氣瓶充裝、檢驗、報廢等相關規定,嚴禁充裝未經定期檢驗合格、非法改裝、翻新以及報廢的氣瓶,嚴禁“撬碼”、“貼紙碼”等行為破壞氣瓶追溯碼,嚴禁通過掃描“口袋碼”充裝氣瓶,嚴禁破壞掃碼充裝設備繞過掃碼環節進行充裝。氣瓶充裝單位應當對超出檢驗周期的氣瓶及時送檢。對檢驗(安全評估)合格的氣瓶,檢驗機構應采取有效措施保護氣瓶追溯碼不受損害,要逐只將氣瓶檢驗(安全評估)結果上傳到追溯平臺,未錄入檢驗信息的氣瓶不得進行充裝。氣瓶充裝單位、檢驗機構對需要報廢的氣瓶,應當依法履行報廢義務,進行消除使用功能的報廢處理后辦理注銷手續。
(三)依托智能監管。采用系統自動統計分析數據,對人為故意違規充裝氣瓶,造成氣瓶安全隱患的充裝單位,經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告知后,啟用遠程鎖定灌裝秤功能,鎖定后將無法繼續充裝,被鎖定灌裝秤的充裝單位,以書面形式向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報告原因及整改措施,經同意后方可解鎖繼續充裝;對部分充裝單位灌裝秤未配置遠程鎖定功能的,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對相關負責人進行約談警示,責令限期整改;對多次違規的單位將依法依規嚴厲查處。
(四)推進行業自律。市特種設備協會要定期與不定期的開展行業自律檢查,重點查看各充裝單位在落實氣瓶充裝前(后)檢查、追溯平臺建立和使用、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是否充裝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氣瓶等情況,將檢查情況進行行業自律通報,助力市場監管部門對氣瓶充裝行業的安全監管。
(五)嚴厲執法打擊。市局相關科室、執法支隊、各縣市區局、直屬分局要結合“打非治違”三年行動、“安全生產翻身仗”、“企業主體責任推進年”等專項行動,采取明察暗訪、突擊檢查、蹲守檢查、回頭檢查等方式,強化監管執法,重拳鐵腕辦案,對非法違法行為實行“零容忍”,發現一起,嚴查一起,嚴厲打擊充裝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氣瓶的行為,全力維護燃氣充裝市場安全法治秩序,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六)強化宣傳培訓。各縣市區局、直屬分局要充分運用電視、報紙等主流媒體和微信、抖音等新媒體的作用,宣傳氣瓶安全使用知識,曝光典型案例,震懾警示充裝單位,促使充裝單位主動落實氣瓶充裝安全主體責任。各氣瓶充裝單位要進一步提高對氣瓶信息化管控的認識,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加強對氣瓶充裝人員教育培訓,杜絕充裝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的氣瓶,進一步完善氣瓶信息化管理制度,增強氣瓶信息化管理能力與長效管理機制。
(七)完善信息化系統。各液化石油氣氣瓶充裝單位要按照市燃安委辦的要求升級開發瓶裝燃氣信息化管理系統,實現瓶裝燃氣全過程、全流程可追溯管理。市場監管部門將配合燃安委辦開放追溯平臺端口,并提供監管賬號。
(八)嚴格考核評比。氣瓶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是保障氣瓶充裝安全的重要載體,是深入推進市場監管領域燃氣安全整治的有力手段,是落實省市打贏安全生產“翻身仗”的重要抓手,是特種設備安全“守底線、不出事”的責任擔當。各縣市區局、直屬分局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市局會將各縣市區局、直屬分局推進氣瓶質量安全追溯平臺建設情況納入年度考核。(市市場監管局聯系人:李雄,0731-58553675)
湘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