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深入開展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整治行動,全力推進“守護消費”鐵拳行動,現發布全市市場監管系統2025年食品安全問題典型案例。
一、湘潭縣某購物廣場經營農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案
2025年3月,湘潭縣某購物廣場銷售的紅線椒經監督抽檢,啶蟲脒、噻蟲胺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在進貨時履行了經營者的進貨查驗義務,并于同日采取了召回措施。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湘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二、湘鄉市某蔬菜攤銷售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案
2024年11月,當事人經營的“散裝毛肚”經檢驗,甲醛項目不符合規定要求。經調查,案涉毛肚系當事人從外地一商戶處購進,執法人員將相關線索通報至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已將案涉毛肚生產窩點查獲。
當事人銷售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的規定,湘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依法作出了行政處罰。
三、湘潭市岳塘區某飯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
2025年5月27日,湘潭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湘潭市岳塘區某飯店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當事人未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亦未主動提示說明、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湘潭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當場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2025年6月4日,執法人員再次到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復查,當事人已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