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湘潭市知識產權代理行業秩序,嚴厲打擊違法違規代理行為,營造公平競爭、規范有序的行業環境,切實保障創新主體和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促進知識產權代理行業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專利代理條例》《專利代理管理辦法》《商標代理監督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市局現開通知識產權代理機構社會監督和投訴舉報渠道,面向社會公開征集知識產權代理行業違法違規行為線索,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集線索范圍
本次公開征集線索聚焦所有在湘潭市從事專利代理、商標代理業務的代理機構以及從業人員的以下違法違規行為:
1.不符合執業許可和備案條件。存在不符合專利代理機構執業許可條件(包括合伙人、股東或者具有專利代理師資格證的專職律師的人數以及資質不符合許可條件,不具備獨立的經營場所等情形);不符合設立分支機構的條件等情形。存在未按規定備案全部商標代理從業人員,未在國家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完成機構及全部已備案從業人員的身份信息核驗等情形。存在許可或者備案信息與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司法行政部門的登記信息不一致,注冊登記的經營場所(或住所)與實際經營場所(或住所)不一致,機構名稱、經營場所(或住所)、合伙協議或者公司章程、合伙人或者執行事務合伙人、股東或者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化未及時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以及未按照規定辦理分支機構設立、變更、注銷備案手續等情形。
2.專利代理師"掛證"行為。合伙人、具有專利代理師資格證的股東或者專職律師,以及專利代理師存在"掛證"行為。
3.未落實專利代理師簽名責任。存在未嚴格落實專利代理師簽名責任制,默許、指派專利代理師在未經其本人撰寫或者審核的專利申請等法律文件上簽名等行為。
4.出租出借代理資質行為。存在出租、出借專利代理機構執業許可證,為他人提供專利申請"代報"服務,或者以"加盟"方式虛假設立分支機構等行為。
5.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存在不以真實發明創造活動為基礎,無技術交底書編造專利申請,出于不正當目的買賣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或者虛假變更發明人、設計人等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行為。
6.代理惡意商標申請等行為。存在代理惡意搶注、囤積商標、代理重大不良影響商標注冊申請,以及代理惡意"撒三"等行為。
7.弄虛作假行為。存在偽造變造法律文件、公章、簽名,偽造地理標志史料,通過購買或者冒用信息偽造專利申請人、發明人、設計人等,以及在代理業務中向有關部門提供虛假材料等行為。
8.以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行為。存在冒用政府機關名義和官方標志等以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的行為,以及代理機構專利代理師或者員工以個人名義在互聯網平臺違規發布業務招攬信息等行為。
9.其他違反知識產權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二、線索提交方式
1.電子郵箱:發送相關材料至“xtzscqcjk@163.com”郵箱,郵件主題注明“知識產權代理線索+機構名稱”;
2.現場提交:前往湘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地址:湘潭市岳塘區寶塔中路13號)1號樓513辦公室,提交書面材料以及相關證據;
3.郵寄提交:
收件地址:湘潭市岳塘區寶塔中路13號
郵政編碼:411100
收件人:湘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促進科
聯系電話:0731-58261147
三、線索提交要求
為保障處理效率,需提供以下完整材料:
1.鼓勵實名提交。請提供個人身份證掃描件(注明用途)或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
2.盡可能提供詳細情況。違法違規行為的主體(代理機構全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地址及聯系方式等),事實與證據(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合同、轉賬記錄、聊天記錄、宣傳截圖、鑒定結論等,電子證據需保留原始載體,聊天記錄需完整截圖(含時間戳),錄音附文字轉錄版);
3.有具體訴求的請明確具體內容。
四、線索處理
湘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對征集的線索進行匯總、梳理、核查。對屬于管轄范圍的,將依法開展調查處理,調查處理過程中,將嚴格保護線索提供方信息,嚴禁泄露個人隱私或商業秘密;對不屬于管轄范圍的,將及時上報、移送相關部門處理。對實名提供線索的案件,做到“件件有回音”。處理結果將按規定向實名提供線索人員反饋,并依法向社會公示。對誣告陷害、提供虛假證據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歡迎社會各界、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公共監督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行為,攜手共建規范有序、公平競爭的知識產權代理市場環境,為全市知識產權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特此公告。
湘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