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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執法類別 |
法制審核范圍 |
審核依據 |
提交部門 |
應提交的資料 |
審核內容 |
審核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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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政許可 |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經過聽證程序的行政許可案件: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行政機關認為需要聽證的; (二)直接關系當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權益的;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實施行政許可應當聽證的。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四條 |
行政許可承辦機構 |
調查終結報告以及擬做出許可決定的相關材料 |
(一)實施行政許可的依據是否合法有效; (二)辦理行政許可的過程、期限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 (三)申請人的申請是否符合法定條件、標準; (四)舉行聽證的,是否是根據聽證筆錄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五)依法履行的程序是否完整,決定是否適當。 |
收到送審材料后的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案情復雜的,經批準可以延長3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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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政處罰 |
對下列復雜或重大行政處罰案件擬給予行政處罰和部分不予行政處罰的案件,應當由市局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二)直接關系當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權益,經過聽證程序的; (三)案件情況疑難復雜,涉及兩個以上法律關系的; (四)食品、藥品、特種設備領域擬處罰款或沒收違法所得10萬元以上的;市場監管其他領域對自然人擬處罰款或沒收違法所得10萬元以上、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擬處罰款或沒收違法所得20萬元以上的; (五)擬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的; (六)擬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的; (七)因案情特別復雜或者有其他特殊情況,經市局分管辦案機構負責人批準延期仍不能作出處理決定,是否繼續延期的; (八)對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且沒有造成危害后果、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當事人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主觀過錯,擬不予處罰的; (九)市局負責人認為應當提交集體討論的其他情形。 |
《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五十條 |
辦案機構 |
案件調查終結報告、案件相關材料 |
(一)是否具有管轄權; (二)當事人的基本情況是否清楚; (三)案件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充分; (四)定性是否準確; (五)適用依據是否正確; (六)程序是否合法; (七)處理是否適當。 |
收到送審材料后的十個工作日完成審核;案情復雜的,經批準可適當延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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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 |
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規定應當進行法制審核的其他重大行政執法決定 |
相關部門 |
相關材料 |
視具體情況 |